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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2022年10月08日  

 

了规范使用江西省水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的科研基金,依据《江西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的设立与经费来源

根据《江西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研究基地设立专门的基金帐户。经费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

1)学校投入资金;

2)省科技厅对研究所的经费投入;

3)学校依据《江西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至少为科技厅经费投入数额的1:1比例配套投入经费;

4)研究所通过承担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研究项目所获得的研究经费。

以上(1)、(3)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二、基金的使用范围

1)重大项目研究;

2)研究基地学科建设;

3)研究基地图书资料建设;

4)研究基地网络建设;

5)组织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和参与重大学术会议、聘请专家进行学术指导和论证。

三、基金使用的基本原则

1)研究基地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2)对主管部门投入的经费使用,按照以下比例执行:科研课题经费占总经费的2/3;图书资料经费和学术会议经费等之和占总经费的1/3;

3)对学校投入的经费使用,按照上述预算分类1:1配套使用:科研课题经费占总经费的2/3;图书资料经费和学术会议经费之和占总经费的1/3。

4)以上两项经费合计的使用比例为:科研课题经费占总经费的4/6;图书资料经费和学术会议经费各占总经费的1/6。

5)对研究基地通过承担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研究项目所获得的研究经费的使用,由研究基地主任按照有利于研究基地建设的原则合理使用。

6)研究基地的日常办公经费,由学校另行投入,并将其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四、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1)研究基地经费使用严格实行研究基地主任审批制度,遵守国家财务纪律依法使用。

2)学校财务管理部门为研究基地全部经费使用情况单独建帐,并负责在每年年终分别向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和计财处报送科技厅投入经费的决算。

 

                               

                                 南昌工程学院

                                        江西省水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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