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水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省级创新平台建设方案,结合《江西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江西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评价》相关要求。为更有效、合理使用经费,有序开展“江西省水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并尽快实现研究基地建设目标。现制定研究基地使用细则如下:
一、研究成果及被采纳情况资助或奖励经费
1、研究成果资助经费
(1)研究论文:1000元/篇。
(2)专著(出版):10000-30000元/本。
要求:研究成果应署名“江西省水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资助。其中,研究论文和研究报告质量应该达到研究基地内刊出版要求,且在研究基地内刊出版。专著应正式出版发行,由学术委员会审定。
2、项目研究资助经费
采取项目委托等方式进行相关选题项目研究,具体经费及要求面议,资助经费范围按一般1-2万元/项,重点项目2-3万/项,重大项目3-5万/项的标准。
3、研究成果奖励经费
(1)研究论文发表奖励。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办法》认定刊物等级A类及以上奖励5000元/篇;B类(会议论文除外)3000元/篇;C类1000元/篇;
(2)研究成果被采纳奖励
研究成果获得领导批示或采纳给予1000-5000元奖励;
(3)研究成果入江西省软科学文库出版奖励5000元/本。
说明:1、所有研究成果的署名必须注明“江西省水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才可获得资助或奖励。
2、研究成果资助和奖励可以累加。即一篇研究论文在内刊发表、正规刊物上发表同时被省部级领导批示都算经费。
3、除同时获得书记省长(部长)批示外,一份研究成果同时获得多位级别不同省(部)级领导批示,以最高奖励为标准基数,其他折半累加。
二、研究基地管理维持经费
1、首席专家与PI团队负责人津贴
首席专家按500元/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PI团队负责人按300元/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要求:首席专家一年完成2位以上副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PI团队负责人一年内组织团队成员完成1篇以上C类、1篇以上B类以上级别学术论文。
说明:首席专家和PI团队负责人完成的任务可同时按“一”中研究成果奖励核发
2、科研秘书津贴
科研秘书按1000元/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参与省科技厅科技管理工作
按100元/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4、网站建设及维护支出
按100元/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三、其他
1、完成省科技厅委托的应急课题
按1万元/项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
2、以研究基地名义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会
按会议规模核定经费。中小型专题研讨2000-5000元/次;国内大型会议1-3万/次;国际会议3-5万/次。
南昌工程学院
江西省水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